过去,一谈到“购物季”,许多人会联想到西方的圣诞购物季,对“黑色星期五”的热闹采购场景印象深刻。西方圣诞购物季之所以广为人知,除了西方国家自身经济繁盛的原因外,还在于其对外国商品进口的拉动作用,让世界都分享到圣诞假日经济的红利。
于全球华人而言,农历春节无疑是最重要的节日。然而,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中国消费水平在国际上相对较低,春节经济基本只在国内消化,与圣诞经济的影响力相去甚远。
时过境迁,如今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人均GDP超过12000美元,已跃升至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百姓收入的提升和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也带来了消费的繁荣。普通家庭采购的年货已不再局限于吃、穿、用等基本生活用品,而是出现了明显的消费升级,高档消费品和舶来品所占比重日益攀升。中国春节也和西方圣诞节一样,逐渐变成世界性的节日,其经济外溢效应日益影响着世界。
上海徐家汇商圈的春节灯饰。陈玉宇 摄中国春节经济的崛起,对世界经贸发展具有重要拉动作用。
在国内购物网站,“洋货下乡”“全球寻礼”“闪购全球”等各种春节促销活动令许多海外商家抓住了春节消费升级的商机,获利丰厚。以德国为例,春节消费使活跃于中国市场的德国品牌受益,汽车、食品和化妆品等“德国制造”产品深受中国消费者喜爱。
除了将舶来品“引进来”,中国居民充分利用春节长假“走出去”的热情也不断高涨,不少国人开始享受“洋春节”的异域情趣。世界各国为了吸引中国游客,已将春节打造成国际性节日。
如澳大利亚悉尼是国际华人的重要聚居城市。为迎接中国农历新年,悉尼推出了一系列活动。如今每到农历春节,悉尼的唐人街就被红色、金色和粉色的喜庆颜色装点,显示出十足的春节“年味”。苏格兰的国家博物馆会在其屋顶上挂满独角兽和中国龙的灯笼,在农历新年的清晨唤醒还在沉睡的爱丁堡,提醒人们中国新年喜庆活动的开始。此外,一些西方国家城市还通过富有中国韵味的水墨画展、双语同乐会、中国风音乐和舞蹈表演等形式迎接来自中国和世界的游客,共度新春佳节。
镇守悉尼唐人街的守岁狗花灯。陶社兰 摄于世界而言,中国春节经济的崛起至少带来以下五大方面的深远影响。
首先,全球购物季已开始呈现“圣诞+春节”模式。传统的西方购物节始于每年11月末的“黑色星期五”,至第二年元旦结束。而中国的春节购物季基本始于元旦,一直持续到农历正月十五(通常到2月上旬)。换言之,春节经济在全球的崛起将全球购物高峰拉长了一倍时间,有效地带动了世界需求,拉动了全球经济。现代宏观经济学之父凯恩斯认为“需求决定供给”。春节经济的新需求为全球创造了新供给乃至更多就业机会,使全球经济更具活力。
其次,增强了中国的“买方”地位。众所周知,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出口带动型的经济成长模式的成功。中国在2009年取代德国,首次取得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的地位,成了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全球市场上的最大卖家。
中国“卖方”领头羊的地位虽来之不易,但在全球市场上并不“讨好”。卖方国家抱怨中国的激烈竞争,买方国家则抱怨贸易逆差。因此,中国提出了“买全球、卖全球”的新型贸易发展策略。在打造以促进出口为导向的广交会品牌后,中国又组织了以进口为导向的“上海进博会”,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之一。春节经济增强了中国的“买方”地位,在平衡贸易的同时,也让世界理解和适应中国在品质标准、文化习惯、行为偏好上的特点。
上海进博会雅诗兰黛化妆品展位。汤彦俊 摄第三,改变了国际需求的结构特性和商业模式,愈来愈凸显中国特征。
随着中国民众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小康家庭越来越多地在“春节购物车”中放入3C类电子产品、国际美妆大牌、高档服饰以及充满异域特色的高价值产品,其中不少是舶来品。这些春节经济中的进口需求高涨,正在逐渐改变国际商品需求的结构,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制造商开始在其生产和商业计划中考虑春节经济的需求。
春节经济的另一个特征是电商模式的崛起。随着阿里、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的涌现,中国的零售模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消费者更偏好通过电商模式挑选采买自己心仪的商品。加之中国也鼓励跨境电商的发展,相应的关税安排也更加明晰合理。春节经济中的进口模式与圣诞购物季的传统进口模式不同,后者是以一般进口模式为主,前者则更偏重于跨境电商模式。由此可见,春节经济也推动了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国际贸易数字化模式的变革。
跨境电商带货直播。俞方平 摄第四,在国际旅游文化中融入了更多的中国元素。
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数据,2019年中国出境游市场规模达到1.55亿人次,出境游客境外消费超过1338亿美元。无论从出境旅游消费规模还是出境旅游人数来看,中国都已成为全球第一。
春节长假是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的最热门时段之一,春节的旅游消费需求中除了感受异域文化以及享受外国商品和服务外,也包含着对于具有中华文化特色和符合华人消费习惯的商品及服务的青睐,外国商家们自然不会忽视。
值得注意的是,春节期间由于气候和地理上的便利性,中国居民的出境游更青睐于亚太国家。随着2022年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正式实施,中国的春节经济无论从旅游消费还是跨境电商方面,都会因为高水平的RCEP合作开放而在亚太地区逐渐显示出更加突出的影响力。
中国民众春节出境游团体。钟欣 摄因此,中国新年日益变成一个世界性的节日。春节经济的全球化也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历史、文化、习俗等中国传统魅力的重要渠道。
第五,春节经济的国际化可望帮助中国培养外国朋友对中国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习惯。
中国虽有“世界工厂”的美誉,但这也反映出中国出口以工业产品(尤其是代工、加工)为主的现实。一般而言,消费类产品的附加价值率更高。因此,为了提高中国出口产品的附加值率,一方面我们需要增加工业出口品的技术含量,另一方面也要提高消费品的出口比例。
随着春节经济在全球兴起,外国人在与海外华人共同体验中国年货的时候,事实上也为富含中国元素的特色消费品提供了在国际市场上的展示舞台。此外,春节经济的国际化也可望帮助中国服务业走向世界。春节经济的国际化既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中国体验正宗的中国传统文化习俗的魅力,也会有更多的书法、绘画、音乐、表演等在国外传播。
2018年2月,春节期间,美国职篮发展联盟球队在加拿大多伦多举行中国新年特别赛事。图为比赛间隙,场内表演舞狮。余瑞冬 摄过去三年来,新冠疫情对各国商贸合作及文化交流带来深刻变化,中国也深受影响。但随着中国疫情管控措施持续优化,中国与世界的连接正在迅速恢复。中国春节经济再次吸引世界目光,为全球提供共享喜乐与繁荣的机会。(完)
作者简介:
陈波,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开放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光谷自贸研究院院长、海南大学双聘教授,兼任美联储达拉斯分行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学、中国经济以及国际经济合作,在国际经济学、比较经济学的国际顶级期刊以及《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国内经济管理顶级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参与主持了上海、福建、湖北、海南等自贸区/港的研究咨询工作。获华中卓越学者、楚天学者等称号。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